微软在法庭文件中表示:“允许李开复利用微软的高度机密信息直接在Google从事竞争性工作将违反李开复对微软作出的不竞争、不泄漏承诺的主旨。 ”
但是Google助理律师Nicole Wong表示:“李开复告诉我们希望在Google工作,我们也聘用了他,这里没有什么违法的,是公平的游戏。他在Google不会从事任何与在微软工作构成竞争的工作。”
法庭计划在2006年1月9日审理此案,但是微软表示正努力加快法律进程,因为和李开复的不竞争合同在李开复离开微软后有效期只有一年。李开复是在7月18日离开微软的。微软在法庭文件中表示,李开复早在离开微软总部之前就开始为Google工作了,微软表示:“作为微软高级管理人员,李开复经常得到高度机密的竞争计划,其中包括与Google竞争。”
微软还详述了李开复与Google商定的报酬,价值超过了1000万美元,其中包括250万美元的签约奖金,25万美元的年薪,超过500万美元的股票期权,以及其他奖励。